杭文明办〔2017〕17号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单位、学校:
今年是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届终考评年,为充分做好第十三届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的申报、推荐和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未申报第十三届市级以上的原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可继续申报县级;原非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可申报县级。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业务指标、2015年以来的创建工作基本做法和成效等,用正式文件形式,署名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单位创建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工作规划;
3、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申报表。
三、申报时间
申报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应于4月29日前向县文明办申报。
四、材料的整理
申报单位(村镇、社区、学校)参照《龙岩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6年版)》、《龙岩市文明乡镇测评体系(2016年版)》、《龙岩市文明村测评体系(2016年版)》、《龙岩市文明学校测评标准(2016年版)》、《福建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2014年版)》的要求整理材料,并按测评体系的项目分类归档,以备届终考评验收。
五、届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1、届期内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和违法的;
2、届期内单位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届期内发生刑事案件,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通知所属村、社区做好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2、请县教育局通知有关学校做好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3、请县工业园区办、蛟洋工业园区办、国资局、紫金矿业集团公司分别通知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4、请县住建局通知下属单位、县属建工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5、请县卫计局通知基层卫生院做好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6、请民政局、林业局及其他单位通知下属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7、申报表及各类测评体系均可在“48-365365”网站上通知公告栏目里(http://www.lyjdyd.com/zytz/)下载。
附件:1、上杭县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申报审批表;
2、龙岩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6年版);
3、龙岩市文明乡镇测评体系(2016年版);
4、龙岩市文明村测评体系(2016年版);
5、福建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2014年版);
6、龙岩市文明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测评标准(2016年版);
7、龙岩市文明学校(幼儿园)测评标准(2016年版)。
上杭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抄送:市委文明办,县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