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村镇、社区):
按市委文明办〔2018〕3号文件要求,县文明委决定于2018年1月18日开始对我县申报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和第一届(2015-2017年度)市级文明家庭的参评对象开展总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申报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以及第一届(2015-2017年度)市级文明家庭的参评对象。
二、考评人员
1、对单位、乡镇的考评,由县文明办工作人员组织测评,市委文明办派员指导市级文明单位测评;2、对村、社区的考评,委托各所属乡镇指派工作人员进行。
三、考评时间
具体考评时间详见《考评时间安排表》(附件1)。
四、测评内容
(一)文明单位测评内容为《龙岩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7年版)》;文明乡镇测评内容为《龙岩市文明乡镇测评体系(2017年版)》;文明村测评内容为《龙岩市文明村测评体系(2017年版)》;文明社区测评内容为《龙岩市文明社区测评体系(2017年版)》。
(二)市级文明家庭推荐标准采用《龙岩市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
以上测评(推荐)标准或相关文件可到县文明办创建股公共邮箱shxwmcj@163.com(登录密码:wmb123456)下载。
五、测评方式
(一)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总评方式以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随机访谈为主,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看现场:实地考察参评单位(村镇、社区)的环境建设及硬件设施(基础设施、绿化美化、活动阵地、环境卫生等)。
2、查资料:查阅有关创建资料档案(材料审核的时间跨度为2015年1月—2017年12月)。
3、听汇报:听取参评单位领导作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工作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汇报会由测评组组长主持)。
4、作反馈:由测评组概括单位的主要特点及存在主要问题。
(二)市级文明家庭由各乡镇于1月19日上午下班前向县文明委推荐1户,再由县文明委择优考核推荐。
六、有关要求
1、各参评对象做好考评的有关准备工作:
①提供4000字左右能综合反映本单位(村镇、社区)在2015—2017年度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一式两份,审批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上报存档。统一用A4纸打印,审批表需双面打印。
②申报单位须按照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标准对备查资料进行分类,以备查阅(电子文档和文字文档均可)。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文明办、省综治办《关于印发<关于在文明创建综治(平安建设)考评中强化城市基层党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95号)精神,要求省、市、县(市、区)属驻区单位在文明创建中要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文明单位考评中作为重要的考评内容。因此各参评单位在测评中需补提供以下备查材料:
①单位专题研究与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共建工作的会议纪要(每年至少2次)。
②单位与所在街道、社区签订的共驻共建协议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③单位积极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的有关佐证材料。
3、请县卫计局、林业局、文体广新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基层参评对象。
4、测评期间,各测评对象应保持常态,不搞突击应付,不影响正常秩序。严守廉洁纪律,严守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各测评对象均不安排陪餐、宴请、娱乐、馈赠和领导见面等活动,切实为测评人员公正、公平、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1、考评时间安排表
2、申报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市级文明村、文明社区的测评对象名单
3、龙岩市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 位(村镇、社区)总评情况登记表
4、龙岩市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文明村镇审 批表
5、龙岩市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审 批表
6、龙岩市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文明社区(小 区)审批表
7、龙岩市第一届(2015—2017年度)文明家庭申报 表
上杭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