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预算法》规定以及《上杭县财政局关于批上杭县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杭财库〔2017〕4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精神文明文明建设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委办〔2002〕112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上杭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
2.负责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的起草、论证和督促落实。
3.承担县委、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汇报材料和县委、县府领导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创建活动(包括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学校、文明安全小区创建及军警民共建)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5.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民道德教育活动,推进以德治县进程。
6.负责协调、联系县直各有关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
7.负责调研、分析与反映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
8.组织评选和推荐全国、全省、全市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组织评选和推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县文明委审议,县委、县政府表彰。
9.完成县委、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结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文明办包括2个机关行政股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及管理的社团1家,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结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上杭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财政核拨6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实施道德文化建设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紧扣主题抓公益广告“十进”活动。以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等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十进”活动,即公益广告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特种行业、进公园景区、进重要路段、进重要场所、进媒体。在上杭大道、紫金路、北环路等主要道路制作灯柱广告168块;路名广告112块;公交站亭广告38块;围栏广告72块;省、市级文明单位制作公益广告81块;建筑围挡公益广告12处9645平方米;城区LED显示屏刊播公益广告372处;发放公益广告宣传资料3万份;网吧、KTV等特种行业张贴公益宣传画164张;小型餐馆摆放文明用餐桌牌2000多个。通过“十进”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达到了以文化人的目的。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利用文明上杭网、上杭文明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信息,实现手机在身边,文明树心间的新突破。着力将微信公众平台打造成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展示文明上杭的一个重要窗口,2016年共编辑微信48期。
2.潜心培育抓道德模范建设。 一是“树”模范。坚持每月向市文明办推荐身边好人候选人2人,至今共推荐20余人。其中,我县通贤镇村民阙银梅当选2月份孝老爱亲福建好人;官庄乡村民陈易声当选3月份见义勇为福建好人;人民法院辅警陈国洪当选7月份见义勇为福建好人;紫金矿业员工汪登法当选10月份助人为乐福建好人。树立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壮大了身边好人的队伍,各种类型的身边好人不断涌现。在龙岩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临城镇九洲村村民郭唐荣夫妇被表彰为“见义勇为模范”,珊瑚乡下珊瑚村村民胡细妹被表彰为“孝老爱亲模范”。二是“学”模范。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利用道德讲堂、班会队会、党课团课等各类教育活动,播放道德正能力视频作品,邀请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到群众中讲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故事;联合县妇联、县纪委、县直机关党工委等单位,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积极寻找、培育“文明家庭”,并于10月中旬举行全县“最美家庭”表彰大会,授予雷桂英等41户家庭为上杭县“最美家庭”;其中,才溪镇的雷桂英家庭被确定为龙岩市“最美家庭”提名奖。
3.精心策划抓“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系列活动。通过中国·上杭网、广播电视台、48-365365网、各单位网站、单位宣传栏等广泛宣传传统节日的意义和活动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传统习俗,增进大家对传统文化的了解,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的同时,引导人们摒弃陋习、知礼守礼。在春节元宵期间,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慰问、以“青春志愿行,温暖回家路”为主题的春运志愿者服务、迎新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在清明期间,开展“网上祭英烈”签名寄语活动、“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祭祀扫墓活动,通过召开主题队会课的形式,宣传清明节日文化,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使命感;在“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活动中,组织多支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庐丰、蛟洋、古田、白砂等乡镇敬老院开展“情系端午节 爱驻敬老院”志愿服务活动。在“我们的节日·中秋”活动中,我办联合团县委、县义工协会、上杭冠超市等超市前往全县部分敬老院开展“情暖中秋·爱满杭川”;在“我们的节日·重阳”活动中,志愿者们开展“情系重阳节,爱在敬老院”服务活动,陪老人散步聊天、帮助老人剪指甲、梳头发,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重阳的温暖祝福。
4.高效务实抓道德讲堂建设。为提高总堂的质量,进一步扩大“道德讲堂”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我办严格监督各级文明单位根据我办制定的年度活动计划,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将实施方案于活动开展前两周报文明办审核把关,经确认后认真组织实施。今年以来,根据道德讲堂总堂活动安排先后有政协办、党校、卫生监督所等20个单位陆续在道德讲堂总堂上打造“道德讲堂”精品,实现总堂月月有开讲,月月新主题。其间,县妇联联合经贸局、科技局、文联、科协、工业园区、卫生监督所和建设银行等8家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主办了以“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为主题的总堂活动;上杭县检察院会同人社局、紫金矿业、安监局、公路局和博物馆共6家单位举办了以“道德模范在身边”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旅游局协同老干局、铁办、国资局、图书馆、新华书店开展以“文明旅游 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共青团上杭县委主办了以“爱岗敬业”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并邀请移民局、政协办、经济利益工业局、红十字会、粮食局、数字办等6家单位一起开展活动。通过总堂发挥弘扬传统美德、普及道德规范、引领道德风尚、提升素质的作用,让道德信仰、道德传承和道德践行在所有干部群众人中落地生根。未参加总堂的文明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全年活动计划,以倡导勤政廉洁、忠诚负责、知礼守礼等为主要内容,通过聘请讲师或让干部职工走上讲台,讲身边人、讲身边事、讲自己事等方式,将道德讲堂与机关文化建设、作风建设、职工服务意识等方面相结合,切实改进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促使“道德讲堂”活动常态化。
5.深入开展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争做文明上杭人活动。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在单位、村镇、学校、社区、行业、志愿服务组织中广泛倡导“八不”行为规范,引导公民增强文明意识。12月2日上午,举行第二十三届城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暨“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争做文明上杭人”活动启动仪式,来自临江镇7个共建片区成员单位及阳光公益协会志愿者共500多人参加,现场展示了文明风采宣传海报和“八不”行为规范,倡导市民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的作用,集中创作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八不”行为公益广告,在公交车、大型超市、网吧、公园、社区、建筑工地围挡都有“八不”行为规范公益广告,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我办制作了10000份宣传图册,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科技 文化 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八不”行为,引导人们做文明公民。
(二)实施文明创建提升工程,力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
1.同心协力抓创城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先后制订下发《上杭县进一步推进第五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福建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实地考察点责任分解表》、《福建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地测评指标责任分解表》、《关于各实地测评点责任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文明县城实地测评任务责任清单》,将创城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多次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推进会、部署会、协调会,对全县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二是大力宣传,营造创城氛围。常态化开展公益广告“十进”活动之余,还深入实地广泛宣传。三是攻坚克难,全面整治。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利用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1162个视频监控平台,组建信息采集队伍,开通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实时采集城市管理信息。截止年底,共上报案件1789件,处置1597件,其中有效上报案件1699件。临江镇、临城镇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临江镇花费1.6万元购买标准化分类垃圾桶20只放置在城区主干道,下拨10多万用于辖区环境综合整治;临城镇投入约30多万元,设1000多个垃圾箱,请专门保洁公司清运垃圾, 每个社区安排3000元用于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背街小巷的垃圾。强化交通秩序整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劝导违停车辆1489辆,拖移车辆约200辆、处罚违停车辆2357辆。另外,县志愿者协会发动县义工协会、阳光公益、各单位志愿者走上街头,进行文明交通劝导,交警大队联合教育局组建了“红土义警”、家长爱心护卫队等志愿者组织,协助管理交通秩序,引导人们文明出行。强化市场整治:对全城主要干次干道进行全面整治,清除店外店经营现象;流动摊点全部安置到各临时安置点;拆除破旧、破损、老化的广告牌及店招店牌400余块,面积近5000多平方米,拆除布幔、条幅共计5000余条,拆除占道经营摊位2500余平方;拆除西环路、北环路乱搭乱建影响市容市容的猪肉摊点、水果零售点的帐篷、铁架子共计1000余平方米,确保市场内部及市场周边整洁、有序。强化建筑工地整治:住建局派人对县医院搬迁、江滨西路、帝豪时代二期广场、二环路改造、第二实验小学周边道路、建设路安置小区建设等6个城区在建工地进行督查,要求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并实施“建筑围挡美化工程”,实施建筑围挡美化,制作公益广告6040㎡。强化市政设施维护:县住建局在迎检工作期间不间断对城区主要市政施设进行巡查,投入约420万元对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完善,维修破损道路5478㎡;修复人行道混凝土路面、彩砖面、火烧板面2100㎡;更换城区道路各类损坏井盖309个,损坏雨水篦236个,对积水处增加59个雨水篦排水,排查4900米城区主要道路底下管沟;修复标志线7950㎡,修复及增加标志570个。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县教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局领导多次深入城区所有中小学校和部分农村中心小学,对各校迎检工作是否达标进行督查,明确提出整改意见、措施、要求和期限,并定期不定期“回头看”,确保达标。通过全面开展六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四是部门联动,强化督查。创城工作督导组经常深入一线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对创建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县文明办组织巡查21次,并结合数字城管督查专报反映的问题,以县文明委名义发出创城督查通报10期,县电视台制作专题片《省级文明县城离我们有多远》8期,专门曝光了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发出8期督查专报。11月24日和12月13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北阳两次带领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城区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市民服务中心等地,对创城工作进行督查,现场解决问题。12月26-28日县效能办、县委督查室、县府督查室、县文明办联合组成巡查督查组,对各实地测评点迎检准备工作进行再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通报,共通报了3期,同时迅速在政务微信群里转发,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务必亲自抓,立抓立改,立竿见影。12月29日至30日,我县顺利通过2016年度省级文明县城实地测评。
2.全面巩固各类创建实效。一是加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的日常管理。按照《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的创建与管理,引导文明单位切实加强“五个一”建设,推动文明单位管理常态化。二是加强文明行业创建。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大力提升窗口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使服务工作更加亲民惠民。抓好车站、出租车、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的创建,引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拓展创建工作领域。三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分析当前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因地制宜开展城乡区域共建、结对帮扶挂钩、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移风易俗、推进乡村文明活动。
(三)实施未成年人关爱工程,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学会感恩,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县实验小学、城东小学、一中、二中等各中小学纷纷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县城东小学、南阳中学等学校组织学生分别到当地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敬献花圈、行默哀礼、讲革命英模故事,追忆先烈寄托哀思,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聚集正能量。
2.开展学习和争做著名苏区好学生活动。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契机,大力宣传各中小学校推荐表彰的苏区好学生、最美学生事迹,用“最美学生”的榜样力量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塑造美好心灵、提升道德素养、养成良好习惯。 5月24日上午,在上杭县实验小学召开2015-2016年度“著名苏区好学生”暨“感动上杭·最美学生”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438名“著名苏区好学生”;3名同学被评为“感动上杭·最美学生”。
3.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通过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以诵读经典为主要内容,让未成年人与书为友,感受民族文化源远流长,从经典中汲取民族精神的源头活水,获得古圣先贤的智慧之光,从而不断提升伦理道德和文明素养,提升传统文化的涵养。
4.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为契机,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广泛传唱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中国梦的优秀歌曲,充分展示党的光辉历史和伟大成就,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感党恩,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通过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创作、传唱童谣,进一步推动童谣创作和传播,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向市文明委推荐成人创作作品4首,未成年人创作作品3首。
6.开展向国旗敬礼活动。为生动形象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9月27日在上杭实验小学举行了龙岩市向国旗敬礼启动仪式。市委文明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领导以及上杭县实验小学全体师生共计2000多人参加“向国旗敬礼”启动仪式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未成年人对国家和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7.开展“学长征精神、做红色传人”活动。9月至10月,上杭县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学长征精神、做红色传人”主题活动,激励未成年人好好学习,自强不息,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8.开展积极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截至目前,我县中央承建的乡村学校少年宫6所,自建的乡村学校少年宫15所,实现了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力争每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在具备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坚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乡镇特色相结合,与当地的文化底蕴相结合,打造“一宫一品”特色学校。如湖洋中心小学引入寨背陶瓷艺术;白砂中心小学大力开展木偶制作和木偶表演兴趣班,成立扩充“白砂提线木偶小剧团”;庐丰中心小学开设树叶吹奏班;步云中小以花样跳绳为特色少年宫活动项目等。
9.开展开展上杭县首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2016年上半年, 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11月30日,通过学校推荐,经县文明办和教育局评审,县文明委决定表彰温顺香等20位同学为首届上杭县“美德少年”荣誉称号,并奖励每位“美德少年”书包一个、笔盒一个、《孝爱满杭川》一本。引导和鼓励同学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人人争当“美德少年”,使同学们在活动中不断提升自强自立、尊老爱亲、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尽责奉献等优秀品质。
(四)实施志愿服务常态工程,创新志愿服务品牌
1.创新志愿服务品牌。不断打造具有上杭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县志愿者服务中心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社会新风尚,指导各乡镇创建属于自己特色的志愿服务组织。茶地乡精神文明促进会是我省第一个经民政部门社团登记的乡级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会,2016年获得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文明办等9个部门联合表彰,被评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为我市仅有的两个受表彰的组织之一,获得省志愿服务基金会的2万元的活动资金扶持。12月,茶地乡精神文明促进会志愿服务项目“农村文艺文化、贫困生对结帮扶与农业扶贫助困志愿服务”在福建首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银奖,并经省推荐参加全国第三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得铜奖。此外,上杭县义工协会、阳光公益协会、环保志愿服务队、禁毒宣传志愿服务队、红土义警、农商行巾帼服务队“艺术扶贫”志愿队、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社科专家宣传志愿者等100多支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实施《上杭县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等文件,不断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发展。县民政局爱心调解志愿服务队为申请离婚的夫妻进行调解,成功劝和361对。县供电公司“古田之光”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为全县16户失散老红军、189户“五老人员”建立红色“爱心档案”;汀江环境保护协会从2015年11月开始,开展了回收废弃空农药瓶兑换生活用品的环保公益活动,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9万多件;县巾帼农业科技服务志愿队近2年来,为农民提供电话咨询30472人次,现场服务468次,开展各类农民培训24期。紫金矿业志愿服务队连续五年开展爱心家教活动,辅导人数累计达93人,服务时长远超1500小时;上杭义工协会自2013年9月发起了“关爱环卫工人,我们在行动”系列活动,开展爱心早餐活动近100场;2016年3月,上述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夕阳红志愿宣传队、阳光公益志愿服务队、实验中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10支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被县文明委表彰为“十佳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上杭县文明办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1.15万元,本年支出86.2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7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01.1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4.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1.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其他收入0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86.2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8.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71万元,公用支出6.12万元。
2.项目支出27.4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6.2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7万元,减少135.6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员经费支出(项级科目)52.71万元,比2015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工资基数调整。
(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级科目)6.12万元,与2015年持平。
(三)项目支出27.45万元,比2015年减少120.12万元,减少81.4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万元,同比下降1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5%,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5批次、接待总人数146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0%,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上级来人次数减少。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上杭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